2009-04-09 |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五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五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135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请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审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方法与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学院上报学校,学校经评选向市教委推荐。 (二)申报材料: 1.以学院为单位的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1份。汇总表必须同时上报电子版。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3,含一份原件); (三)申报时间: 北京市级名师奖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 (四)教务处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50联系地址:教务处质量科(主楼213房间) 电子邮件地址:zhln@bit.edu.cn (五)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受限制,已退休的参评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提供学校的返聘证明。 (六)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第五届教学名师奖名单。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