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负责单位 |
参加单位 |
3月25日前 |
校医院将毕业生体检表交学生档案室 |
校医院 |
各学院 |
各学院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成绩单交学生档案室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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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准备工作 |
组织部、校团委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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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主干路、主要建筑物宣传条幅 |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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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
上报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方案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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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28日 |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
保卫处 |
各学院 |
3月29日 |
发放报到证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各学院 |
3月29—30日 |
毕业生数字离校 |
网络服务中心 |
各学院 |
办理上网账号注销、退费等相关手续 |
网络服务中心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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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毕业生归还图书资料、注销借书证手续 |
图书馆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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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定向、委培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交学生档案室 |
研究生院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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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学费催缴 |
财务处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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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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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 |
后勤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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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
校园卡注销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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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宿舍 |
后勤集团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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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转递毕业生档案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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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毕业研究生如未落实就业去向,可自愿向学校申请随暑期毕业研究生统一派遣。但学校只将申请延缓派遣学生的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其他离校手续正常办理。学校只负责办理延缓派遣学生的就业派遣事宜。
1.延缓派遣的同学,如住宿确有困难,可由本人向学院申请,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后勤集团,由后勤集团提供有偿住宿服务。经学校批准允许在学校住宿的同学,可申请临时校园卡,用于吃饭、洗澡、饮用开水等消费项目。
2.按照北京机要通信局要求,2016届毕业生档案即将要采用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自提”除外)。因现今处于两种转递方式的过渡阶段,请同学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机要地址、毕业生档案EMS转寄地址、接收人及电话等资料的信息确认。
3.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我校使用毕业生数字离校系统(http://info.bit.edu.cn),请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4.提醒毕业生(报到证)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或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及时办理各项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