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我校继续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材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具体评定工作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材料准备
为减轻各位工作老师负担,简化二次认定流程,不再发放和收取二次认定表格,但请各位老师对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化的同学予以关注。
1、初次认定(2012-2013学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初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1份,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连同《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1份开学后一同提交所在学院。
2、二次认定(2012-2013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2-2013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如继续申请认定,如上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状况未发生大的变故,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则维持原认定等级不变,学校将按照上一年认定等级执行资助。如需对认定等级进行变更,则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年度盖章有效),并由学生和辅导员分别予以说明。
三、时间安排
在本学期放暑假之前将本通知转发所有本科学生,需要重新认定或初次认定的在校本科生假期期间备好申请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盖章。
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统一收取新生及老生的申请材料,并将最终审定困难等级名单回执给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学期通知。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