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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职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2018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序前25%(含25%),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是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序前40%(含40%);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 是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在校、院、班级团组织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校级荣誉。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班集体优先考虑;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等校级荣誉。

 

三、名额分配

 

管理与经济学院本硕博全体学生及班集体参评,推荐名额见下表:

 

 

北京市三好学生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名额

1

1

1

 

四、提交材料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4);被推荐的先进班集体,由班委会填写登记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

 

本科生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181112日中午12点前将各项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给年级辅导员,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指定邮箱(邮件名“班级+2018北京市评优”)

 

研究生请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仅限推荐1人名北京市三好学生和一名优秀学生干部,于20181112日中午12点前将各项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主楼34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ngongshi340@163.com(邮件名“班级+2018北京市评优”)

 

注:

所有个人及集体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正式上报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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