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我校召开了2011-2012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审会,评审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择优选拔”的原则下展开,各位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严格、认真的评审,对于研究生候选人申报材料发表论文的质量、参与科研项目的程度;本科生的学习成绩、优良率、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收入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评议,最后各位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奖学金候选者。
最终,评委对获奖学生无异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11月15日——11月21日,五个工作日。
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办公室(主楼340或良乡A102)当面反映情况。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②、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③、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④、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社会捐助奖学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