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体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含本科生、研究生,但不包括2012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未曾出现不及格现象,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序前25%以内,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未曾出现不及格现象,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序前40%以内;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校级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等校级荣誉。
三、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部学生工作协同组的作用,本年度评选仍采用学部自评的方式产生。由学部学生工作协同组组长牵头开展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部内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组成的评选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评选。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附件3)由班委会填写。请于12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各项登记表及汇总表报(附件1、2、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4电子版)送至各自辅导员处。
中关村 :张瑞老师, 电话:68913426. 邮箱:zhangruibit@163.com
良乡: 吴文镝老师,电话:81383970. 邮箱:bitsme@163.com
陈铮老师, 电话:81383970. 邮箱:chenzhengbit@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或学生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结合学校“高远的理想,精深的学术,强健的体魄,恬美的心境”育人目标,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4: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