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当事人类型、民事诉讼与选择性执法
主讲人:王彦超 (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下午14点
地点:主楼418
主讲人介绍:
王彦超,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管理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博士,博士后,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第五期),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曾在在《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财经研究》、《中国会计评论》、《南开管理评论》、《管理评论》等重要核心杂志发表论文10 多篇,同时,出版专著2 部,主编教材多部。担任《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y》、《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管理评论》等匿名审稿人。
内容简介:
“依法治国”是我国当前的重要战略决策。依靠法制建设提升投资者保护程度是资本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探讨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失效,表现在立法不完善以及执法不严。而执法不严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选择性执法,这会导致执法不严或执法不公等问题。通过一组独特的数据,本文将以债务诉讼数据为研究样本讨论在债务市场中,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选择性执法问题。在利益驱使下,结合中国的司法环境,诉讼投资者保护效果可能会因为案件参与人不同而存在差异。本文实证发现,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起诉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时,案件审理周期长,法院判决赔偿率低。而国有银行起诉具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时,案件审理周期长,法院判决赔偿率低。这种由于原告以及被告类型差异而出现的诉讼案件处理差异,反映了选择性执法问题。
(承办:会计系,科研与学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