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职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2017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序前25%(含25%),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是注册志愿者且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
7.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限推荐一名候选人,超出推荐名额,取消班级候选人参评资格。
(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班集体优先考虑;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等校级荣誉。
三、评选标准
结合学校“高远的理想,精深的学术,强健的体魄,恬美的心境”育人目标,学院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全面考察学生以及各优秀班集体的综合情况
四、评选截止时间
11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00
五、评选材料上交地点
各年级学生将纸质版及其电子版材料交给各自的辅导员老师
大二、大三本科生将纸质版材料交于:良乡校区至善园A201 邮箱:zhuangjiebit@163.com,zhangruibit@163.com
大四学生将纸质版材料交于:中关村校区主楼340 邮箱:cuidanbit@163.com
研究生将纸质版材料交于:中关村校区主楼340 邮箱:bangongshi34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