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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92号)、《关于评定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全日制(全脱产非在职)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硕士生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生每人奖励3万元。

三、评审标准

(1)论文情况:参照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校学位[2012]5号),作为对论文质量考查的依据。中文期刊要求正式刊出;SCI、SSCI刊源、EI期刊(英文)要求正式刊出或在线发布。

(2)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

(3)参与科研情况、学术活动或学院公共事务活动等作为评审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

四、补充说明

(1)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得的,已用于获评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在本次评选中再次使用。一经查出,取消学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五、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9月14日~9月17日: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提交《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博士附件5、硕士附件6)和《在读期间成果汇总表》(附件7),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期刊首页、目录页、论文首页,检索论文请出具检索证明,以及影响因子证明)。

请务必于9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主楼336,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形式打包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博士研究生maruyi@bit.edu.cn

硕士研究生:hewei0510@163.com

9月18日~9月27日:学院组织评审,并完成评审结果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月28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10月9日起,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奖学金复审和差额评审,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

 

附件: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财[2014]1号;

2、《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3、研函〔2018〕112号-关于评定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4、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7、在读期间成果汇总表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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