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80号),《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4〕105号)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
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位课程(指: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定细则:
奖学金等级
(若研究生申请等级未评上,评定等级自动顺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单位:元/位
学年 |
学生类型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2023 |
学硕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2000 |
||
2024 |
学硕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00 |
专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单位:元/位
学年 |
学生类型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2023 |
专硕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2000 |
||
2024 |
专硕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000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00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单位:元/位
单
学年 |
学生类型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2024 |
博士 |
博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
7000 |
2023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2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9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7000 |
||
2022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9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7000 |
||
2021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9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7000 |
||
2020 |
博士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9000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7000 |
2. 评审标准
普硕、博士:
基本学制内的2020级硕博连读生、2021级(博士)、2022级(博士)、2023级及2024级研究生采取申请评审制,须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申请。
基本学制内的2020级硕博连读生、2021级(博士)、2022级(博士)、2023级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以“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期刊要求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
(2)学业成绩:2023-2024学年所学课程成绩。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高水平竞赛奖励、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百优案例等。
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为本科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励及其他可证明学术科研能力的成果。
专硕:
2023级学生评审细则
(1)2023-2024学年年度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满足优良率75%(含)以上(良好标准为80分及以上成绩);所有课程的平均分占评比总成绩50%;
(2)学院给出的思想素质测评成绩满分25分,占评比总成绩的25%,要求: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如在中心工作、学生工作、班级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体评分细节如下:(两项细则总分不超过25分)
一、中心工作方面评分细则(该细则上限15分) |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1 |
在校期间如:招生大使、招生宣传、复试面试、论坛、访学等大型现场教学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且表现优秀。每半天(4小时)记1分,上限10分。 |
0-10 |
2 |
在校期间,为北理管院专业学位教育联合中心各类大型活动提供支持,活动完成得到中心认可。 |
0-3 |
在校期间,为北理管院专业学位教育联合中心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及联系各类活动。 |
0-2 |
|
二、学生工作方面评分细则(该细则上限10分) |
||
1 |
担任班级干部、专硕联合会储备干部,学生助管等;(每项1分,上限3分) |
0-3 |
2 |
积极参与学院中心各项活动,热心服务广大同学。 |
0-2 |
3 |
代表北理工参加全国各类精英赛且获得名次,积极参与各种比赛且个人贡献非常突出 |
0-2 |
国家教育部门主办的其他类型全国专业学位竞赛获得前三名或季军及其以上荣誉,个人贡献非常突出。发表论文情况。 |
0-3 |
(3)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组织班级活动,组织同学参加校、院各种大型活动;班级给出的民主评议成绩满分25分,占评比总成绩25%。由班级组织民主投票产生。
①表现突出,占班级总人数的10%(向下取整)(成绩25分)
②表现优秀,占班级总人数的20%(向下取整)(成绩20分)
③表现良好,名额不限(成绩15分)
(4)班级民主评议部分采用现场不记名投票、唱票方式,通知所有参评人每人准备5分钟PPT,演讲内容主要为:学习情况(优良率)、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对班集体的贡献等,班干部还需介绍在校、院、班级等组织或学生组织中的工作情况、模范带头作用等;将最终投票结果拍照存档,评选过程由记录人进行完整记录,将完整的评选材料交至中心。所有同学严禁拉票,一经查证情况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2024级学生评审细则
(1)当年联考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占评比总成绩50%。
(2)学院给出的思想素质测评成绩满分25分,占评比总成绩的25%,要求: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如在中心工作、学生工作、班级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体评分细节如下:(两项细则总分不超过25分)
(3)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组织班级活动,组织同学参加校、院各种大型活动;班级给出的民主评议成绩满分25分,占评比总成绩25%。由班级组织民主投票产生。
①表现突出,占班级总人数的10%(向下取整)(成绩25分)
②表现优秀,占班级总人数的20%(向下取整)(成绩20分)
③表现良好,名额不限(成绩15分)
(4) 班级民主评议部分采用现场不记名投票、唱票方式,通知所有参评人每人准备5分钟PPT,演讲内容主要为:学习情况(优良率)、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对班集体的贡献等,班干部还需介绍在校、院、班级等组织或学生组织中的工作情况、模范带头作用等;将最终投票结果拍照存档,评选过程由记录人进行完整记录,将完整的评选材料交至中心。所有同学严禁拉票,一经查证情况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四、补充说明
1、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10月10日~10月17日):符合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月10日9:00-17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请务必于10月18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送至以下办公室: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萃楼L207 刘老师处
专业硕士研究生:主楼120 于老师处
博士研究生:主楼336室 李老师处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liufangfang@bit.edu.cn
专业硕士研究生:yujingli@bit.edu.cn
博士研究生:7220210131@bit.edu.cn
评审阶段(10月19日~3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31日前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10月31日起,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复审,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