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项目» 学士学位» 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或重修、重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按照新的管理规定,学生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或重修、重考。

    本学期补考或重修、重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或重修工作

 上学期不及格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开设“补考”或“重修” (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一般不及格人数较多或学分较重(4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可开设“重修”班,在校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没有成功者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

重修需要组织上课并计平时成绩报名截止后,将由学院安排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教务处通知,预计329号公布),一般在周末进行,分数按实际成绩记载。在校期间学生只能“重修”一次。补考没有平时成绩,分数最高记为60分。对于2013级学生,补考见教务管理系统。

 

二.重考工作:

    原则上,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均可报重考。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相关说明: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主页->正方教务系统(旧))进行补考或重修、重考的报名工作。

    2、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因教学计划变更,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在校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317 1400323 2300结业生在此期间到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教学干事填写“结业生重补考报名表”(原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缴费情况等)并加盖教学专用章,学生凭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开课学院报名。本学期结业生缴费需通过微信支付,报名时暂不缴费,具体时间和步骤需等财务处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4同一门课程,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补修一次。对于同时有重修、补考或重考的课程,学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5、考试由开课单位328开始安排,并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开课单位应在考试前5天发布考试安排。学生应及时到教务管理系统或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

6、一些特殊课程的补考说明:

       1.《体育》课程的补考请与体育教研室老师联系补测事宜(体育部联系电话:68912534,孟老师)。

       2实验、实践类课程(如:物理实验、工程训练等)请与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补做事宜。

            

  请各单位注意通知、组织学生按通知中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7314

TOP